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產創條例初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bEQvC45_k4

一邊看這部片子,突然覺得很可怕,想到政府現在到處去徵收土地,糧食的根基,就去找政府徵收土地的適法性,才知道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已經被變成更可怕的東西,“產業創新條例“,這個魔鬼條例取代當初的促產條例,而促產條例單純是工業區的開發,但產創條例中所指的園區開發,擴大範圍至農業、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而這些產業如果大量透過產創條例變成設置產業專區,這就牽涉到國土規劃的問題,但他的中央主管機關層級只到經濟部,可是權力卻很大,舉例來說,我讀到 
產業創新條例第45條

第四十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內土地、建築物及設施 ,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本條例之規定使用、收益、管理及處分,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 、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規定之限制。“ 

而土地法第25條是什麼呢?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也就是說,經濟部的產創條例可以恣意決定哪一塊地要如何使用,完全不用管當地民意機關,

 偏偏產創條例第三十九條又規定
“ 產業園區得規劃下列用地
一、產業用地。 
二、社區用地。
 三、公共設施用地。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用地。
 產業用地所占面積,不得低於全區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六十。
 社區用地所占面積,不得超過全區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十。 
公共設施用地所占面積,不得低於全區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二十。 
第一項各種用地之用途、使用規範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這表示,如果有一天,你家被規劃成性產業區(如果哪一天性產業合法),可是方圓百里鄰里性產業用地未超過百分之六十,要不就你家本來從事機車行就改行從事性服務,要不就等著你家被強制徵收改搬到別處去吧~所以我們的國土一塊塊被規劃,所從事的工作一項項被認定(好比女巫店先前被認定應為“商業區酒店“(是說目前文化局介入好像有改觀)),更慘的是,就算你當個馴良老百姓,他要你變成從事性產業就你從事性產業,甜頭也不見得等到你來嚐,因為還有 

第 十 條  “為促進產業創新,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 “

 所以除非你成立皮條客公司,若你只是站街的個體戶,還是等著被剝削,剝削的名目各異, 

從第四十條以下  
“因產業園區發展需求,申請變更已通過之產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其屬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應提變更內容對照表,且變更內容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得由原核定設置產業園區之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送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備查,不受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六條規定之限制:
 一、產業園區內坵塊之整併或分割。 
二、產業園區內公共設施局部調整位置。 
前項審查作業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定之。 “

 第四十一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開發產業園區,於該產業園區核定設置公告後進行開發前,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停止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之移轉,並停止受理建築之申請;其公告停止之期限,不得逾二年;已領有建築執照者,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同意後,始得建築。
 前項所定公告停止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之移轉,不包括因繼承、強制執行、公用徵收或法院判決所為之移轉。

  第四十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開發產業園區需用私有土地時,得徵收之。 
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開發產業園區需用公有土地時,由各該出售公地機關逕行辦理讓售,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規定之限制。 
前項公有土地讓售價格,按產業園區徵收私有土地同一地價區段原使用性質相同土地之補償地價計算。但產業園區內土地均為公有時,其讓售價格,按一般公有財產處分計價標準計算。  

有興趣的人自己去找來看吧,我有點說不下去了。 真希望有人跳出來告訴我,我的理解完全錯誤,以後如果要回到爸爸媽媽小時候以地瓜為主食的時代,未嘗不可,反正我越來越想吃素了,“肉“字裡頭兩個人,好像“人吃人“,可是恐怕就算哪天我真的吃素了,這還是個人吃人的世界,窮人再怎麼努力力求溫飽,也是為產業區的頭頭賣命卻連自己的小孩恐怕也養不起,是這樣嗎?很多問題好像在一一浮現,我們該如何身體力行的彌補對這個世界的毀壞?

2 則留言:

蔡老大 提到...

好專業...
你還真是厲害。
可見台灣的立法還真的獨厚資本家。
不過,既然活著,就不要太悲觀,
我們還是要相信自己可以造成一些改變,
共勉之!
至於吃肉這個問題,
我是覺得我還塵緣未斷,哈哈~

嬋兒 提到...

有些特別法還沒細讀光名稱就很容易意識到種種邪惡的壓迫,即使看穿前因後果對人性無可避免自私求生存強欺弱的了解“寬容“到底也成為厭倦。

獨厚資本家,如果真可讓人民生活得好,還無所謂,但比如,台塑集團,到底帶來了什麼?

哥,謝謝你一直鼓勵著我,你大概是全世界最相信我有能力的人(連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自己),就像你說的,我們的爸媽都不是很溫柔的人,在我截至目前為止不長不短的人生中,你可說是與我長久相處而從未責備我的人,父母,甚至上司,都可以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不理性情緒發洩甚至辱罵,我待的世界好無聊,偏偏不能表現得百無聊賴,否則又變成驕傲或不尊重,誰知道,但其實我根本不在乎那些假裝在乎的生活。還好我還有手足,不然我會長成什麼更古怪的模樣?

如果我不悲觀,那是因為我也厭倦了悲觀,這個世界那麼大,不在乎的,要徹底棄絕,否則我到底會痛恨是自己讓悲觀如滾雪球般坐大,我要擊碎那迎面而來的,持續不懈,既然活著,只要活著。

其實吃素沒吃得很純,人家給我什麼我還是都會吃,而且有時候想吃肉(常常是海鮮),就會說服自己吃的是耗碳量少的。像我回家就不可能跟爸媽說我最近漸漸吃素啦~

但是好吃的素食料理,真的會讓你從口腔開始神清氣爽喔~爽脆薑糖漬過的蓮藕、飽含嚼勁窗口邊小荳荳“山珍“杏包菇、來自海洋綠舞婆娑的“海味“綠海藻、甘苦長年菜、軟綿紫茄子、破布子滿口野味清香龍鬚菜、撒上白芝麻青脆長豆莢、a菜、花椰菜、黑木耳、白山藥、紅蘿蔔,就著拌有黃豆的糙米飯,最後心滿意足的來一碗筍子豆腐湯...是滴...不蠻您說...以上皆為我今日的晚餐!哈哈~不過我都很機車蓮藕一片、花椰菜一朵的一點一點拿,所以總共也才60大洋,我是吃得滿心歡喜就是了,不過在國外還是不要吃素吧?世界上也不是每個國家都像台灣這樣蔬果豐富阿~

哥,你是不是念賓州大學阿~我只記得媽媽很得意說辜家也都念那兒,我跟窗口客人講,只好講“賓什麼大學,好像是賓州“,結果侯主任說有賓州大學阿~(她女兒也在美國唸書喔~)你還是跟我說你學校的英文名吧~在學術的世界裡,不管有沒有所謂的成功,都是一種自我啟發開拓世界的過程,是很單純美好的(如果有被污染的部份,就不要理它阿~追求你想實現的。),要好好珍惜喔。

雖然我對自己的未來,一點自信都沒有,可是人生是不管你有沒有自信,都必須自己血淋淋走出來的,你不要擔心我,只要還有手足,我想我還是可以撥開荊棘,奮力向前的。

謝謝你一直陪著我,晚安~